1. 首页
  2. 通知公告
  3. 正文
点击显示栏目

通知公告

西北政法大学 优秀函授生、模范学生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

  • 来源:继续教育学院
  • 发布者:继续教育学院01
  • 浏览量:

西北政法大学优秀函授生 模范学生干部评选.rar

西北政法大学

优秀函授生、模范学生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

(2021年6月修订)

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鼓励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努力学习,积极进取,勇于创新的精神结合高等继续教育的办学特点制定本办法

一、评选对象

继续教育学院符合毕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函授生评选条件:

1、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纪守法,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。

2、热爱学校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诚实守信,积极参加学院线上线下的各项教学和集体活动。

3、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。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(良好)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,无补考课程。学年内在《西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刊》或其他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文章者,单科成绩可放宽到60分以上。

(二)模范学生干部评选条件:

1、热爱祖国、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纪守法,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。

2、热爱学校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热心班级工作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积极协助老师做好班级各项事务。

3、学习态度端正、勤奋认真,成绩良好。学年内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根据评选条件规定,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组织班级同学推荐选举产生,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批准。

四、评选名额

评选出的优秀函授生人数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数的8%,模范学生干部为年级班组干部的30%。

五、评选时间

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,在毕业学年最后一学期评选。

六、奖励办法

1、评选出的优秀函授生、模范学生干部,颁发西北政法大学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。

2、获奖优秀函授生个人的表彰材料装入本人学籍档案。

七、附则

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,各函授站点参照执行,具体内容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
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