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北政法大学
优秀函授生、模范学生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
(2021年6月修订)
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鼓励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努力学习,积极进取,勇于创新的精神,结合高等继续教育的办学特点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对象
继续教育学院符合毕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函授生评选条件:
1、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纪守法,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。
2、热爱学校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诚实守信,积极参加学院线上线下的各项教学和集体活动。
3、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。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(良好)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,无补考课程。学年内在《西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刊》或其他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文章者,单科成绩可放宽到60分以上。
(二)模范学生干部评选条件:
1、热爱祖国、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纪守法,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。
2、热爱学校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热心班级工作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积极协助老师做好班级各项事务。
3、学习态度端正、勤奋认真,成绩良好。学年内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。
三、评选办法
根据评选条件规定,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组织班级同学推荐选举产生,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批准。
四、评选名额
评选出的优秀函授生人数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数的8%,模范学生干部为年级班组干部的30%。
五、评选时间
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,在毕业学年最后一学期评选。
六、奖励办法
1、评选出的优秀函授生、模范学生干部,颁发西北政法大学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。
2、获奖优秀函授生个人的表彰材料装入本人学籍档案。
七、附则
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,各函授站点参照执行,具体内容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